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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林长责任制 守护一方青绿——红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到乐育镇开展巡林工作
时间:2024-04-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履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近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静到包保的乐育林区开展巡林工作。


在巡林过程中,孙静检察长认真察看林草、植被保护情况,详细询问林区资源监管、灾害防治、储林生态建设等情况,向林区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开展林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强调要严格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要求,推进网络化管理,发挥各级林长作用,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种、责有人担”。要保护好森林资源,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当前森林高火险期的防火灭火工作。要加大对群众的教育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保护森林意识,切实筑牢森林防火安全线。




下一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推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地落实,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作为切入点,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构建信息共享,联合治理机制,着力提升保护红河生态环境水平,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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