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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庭审:非法持有枪支终获刑
时间:2024-0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近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到红河县迤萨镇凹腰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庭支持公诉一件非法持有枪支案,该案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案情回顾

被告人李某某于2020年在异地向他人购买配件组装成枪支,后藏匿于红河县洛恩乡老家中未进行上缴,经其他公安机关依法移送线索,李某某最终被查获。李某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非法持有枪支的事实供认不讳。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事实出示了案件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结合案情对非法持枪支犯罪的法律规定、社会危害性进行了阐释,被告人李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对在场的群众进行以案普法。

检察官寄语

非法持有枪支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如果家中有祖辈遗留的枪支,即使存放的枪支目的不是使用,仅是私藏在家中,也是违法犯罪行为。如家中存有枪支,一定要及时主动上交到当地公安机关,不得擅自处理,否则面临的将会是法律的处罚。同时,广大群众也应积极检举、提供涉枪涉爆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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