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云南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宣传
【普法强基】为民解难,一面锦旗就是一片民心
时间:2023-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侨乡检察为民司法获得群众点赞


检察为民办实事


“感谢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困扰我20多年的婚姻终于撤销了......”近日,当事人范某某一行人专程来到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有“公正检察、执法为民 、法亦有情、温暖人心”的锦旗赠送给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案情简介

当事人范某某于1999年经他人介绍与自称李某某的女性认识,二人于同年6月在女方户籍地红河县办理了婚姻登记,婚后生育一子,次年初李某某带走两本结婚证并离家出走,之后去向不明。

2023年1月,范某某向红河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因法院无法在公安户籍系统查询到李某某的户籍原始档案材料,范某某撤回民事起诉,其后于同年2月以红河县民政局为被告,向红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超出诉讼时效为由裁定驳回起诉,范某某不服上诉后主动申请撤回上诉,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一审裁定生效。2023年6月,范某某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向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能动履职化解行政争议

经初步对法院调取的卷宗进行审查,检察官发现范某某的起诉确实已超过起诉期限,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为进一步理清案件事实,红河县人民检察院重点围绕婚姻登记是否存在虚假冒名登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承办人一方面先后向公安机关调取李某某的户籍资料,对当事人进行询问了解,另一方面邀请当地法院、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为化解争议打下坚实基础。在经过充分的调查核实上,本案确定李某某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与范某某进行婚姻登记。

随后,红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民政局制发建议撤销范某某与李某某的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以“零距离”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宣告送达后,县民政局采纳检察建议,依法作出撤销范某某与李某某婚姻登记的决定,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婚姻登记,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至此,一场持续二十多年的虚假婚姻关系彻底解除,这起因虚假婚姻引起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本案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立足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等多元化方式,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果,也是检察机关促进案结事了政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生动体现。在今后的工作中,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能动履职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机构设置
工作流程
工作报告
检察新媒体 更多>>
红河县检察微博
红河县检察微博
红河县检察微信
红河县检察微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